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广东保障房管理规定有哪些有没有网友了解?

广东保障房管理规定有哪些有没有网友了解?

浏览次数:1644|时间:2024-05-01

最新回答

2024-05-01猪猪的面团
广东保障房管理规定:购买保障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14

2024-05-01:小小的菇凉
根据2013年《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定,要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障住房的保障功能,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城镇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逐步将现有各类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严格控制户型标准,分类确定租金标准,采用只租不售的管理模式,完善申请、审核、分配、退出机制,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循环利用。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