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谁知道福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有哪些?

谁知道福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2835|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大懒虫杰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赣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289

2024-05-03liuwenwenlesley
1、福州城区常住户口;  
2、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  
4、家庭平均收入4万元以下。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96

2024-05-03吃货迷思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我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我市工作、居住;
  (二)在我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  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注:1、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②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2、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范围内提供。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③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经济适用房申请工作实行常态化受理,没有截止日期,常年都可申请受理该工作。诉求人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可至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