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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有哪些区别?

浏览次数:642|时间: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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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程Celeste
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的区别如下:
1、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土地属性上都是划拨用地(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价便宜),建设性质上属于保障性住房,区别是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以中低收入的家庭为主,范围相对比较广;动迁安置房供应对象,只能是对接某个项目的被拆迁百姓,其他人员均没有够买资格;
2、集资房:土地属性不一定,建设性质也不一定,它的特点是,有一帮相对有组织的人,每家集资共同建设和购买房屋。比如有些单位用自己的土地为职工建集资房;有些团体通过拍卖得到土地,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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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旧在现在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李德军律师认为: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其相同点主要表现在经济适用房享有的优惠政策集资房也完全享有,而且二者在供应对象上、建设标准方面也是一致的。其不同点主要是:
  1、产权性质不同: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不同。集资房有两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和房改房产权,即:如果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集资房的话,那么其产权性质属于房改房产权,但如果购买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性质则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
  2、价格不同:由于集资建房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集资合作建房关系,因此,集资建房不存在销售问题,职工可免交部分税费,所售价格只是建造房屋的价格,不包含利润;而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中包含3%的利润,即由房屋建造成本价格再加3%的利润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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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睡神熊猫
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主要有:
  1、经济适用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2、集资房建设与经济适用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经济适用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  《建设规划许可证》、  《开工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  》、  《房屋销售许可证》。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
  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
  所以,经济适用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经济适用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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