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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浏览次数:276|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吴山脚下2012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市城区常驻户口5年以上;    
(二)一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二人家庭年收入1.6万元以下,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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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魅影幽兰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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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佑玲天涯
有以下三个规定:
 一、家庭成员的核定:家庭成员由夫妻双方及其单身子女构成,其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二、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已转让的住房应合并计算。无房户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三、年收入的核定:年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上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年薪所得(含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奖金及临时性补贴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其他所得。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数据为准,收入审查的年度标准调整日期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之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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