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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浏览次数:1776|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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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犀牛望月0
你好
条件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据了解,目前,西宁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已经开始,有关部门将依据申请先后顺序、住房困难程度决定轮候批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并按顺序预购登记后参加选房。经济适用住房将优先出售给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烈军属等住房困难家庭,有意向的市民可根据下列程序申购:
  第一步,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部门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
  第二步,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将申请资料移交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时组织社区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并张榜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审批。
  第三步,房产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复核,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及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统一报西宁市政府批准。
  此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每户限购一套)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西宁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西宁市安置条件的复转人员);2.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3.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西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西宁市统计部门的统计公报为准)。已经参加集资建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以及已购公有住房(含在外地购公有住房)的家庭,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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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xiaoyimoon
西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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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waterimilan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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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小树旁的小树
你好,很高兴给你解答,以下是我自己的一些经验。你参考一下
申购经济适用房:一人户年收入须低于2.27万元    此前,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统一为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并没有根据家庭成员的多少来区分。而本次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将首次按人数进行划分:
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上一年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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