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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2969|时间:2024-05-12

最新回答

2024-05-12米面菜肉
长沙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  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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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小白胖了
你好。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拥有长沙市区5年以上常住城镇户口;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并且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还应属于无房家庭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2平米,对于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规定一律暂不能购买,但是如果居民离婚后满5年的有特殊住房困难的经审核后可以购买;
对于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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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爱吃糖z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1-03-16  楼市分析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具备五个条件    
1.有长沙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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