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0健健康康。
申购条件 1、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申购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满足) (1)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 (4)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6万元或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2、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困难家庭的申购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满足) (1)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 (4)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6万元或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5)属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 3、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购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满足) (1)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 (4)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6万元或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5)持有市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4、“劈户”困难家庭的申购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满足) (1)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 (3)家庭年收入低于3.6万元或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 (5)“劈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必须先行与同住家庭达成相互转让协议、受让协议,征得房屋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并户手续。“劈户”双方达不成并户协议的,但符合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购条件的,可以按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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