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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保障房内容是什么?

浏览次数:2335|时间: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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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Samantna523
莱芜保障房内容:
从2006年底开始,莱芜市探索实施了以货币直补为主要特点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保双补”政策;
2008年,在全省率先将进城务工农民家庭住房问题纳入了城市租赁住房补贴范围;
2009年,对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货币补贴,实现住房保障城乡全覆盖。
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允许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采取集资合作建房和职工危旧住房改造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1413套;采取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740套;积极探索公租房试点,在莱钢落实公租房150套。
截至2010年底,全市通过货币直补和实物保障两种方式累计保障7117户,其中货币补贴保障5704户、企业筹建1413套,对提出申请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先后发放补贴资金4650万元,全市67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一轮集中保障任务较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同时,发放补贴资金753万元,对2000户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其中购房补贴230户、修缮补贴1690户、租房补贴8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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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不让一个字注册
从2006年底开始,莱芜市探索实施了以货币直补为主要特点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保双补”政策;
2008年,在全省率先将进城务工农民家庭住房问题纳入了城市租赁住房补贴范围;
2009年,对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货币补贴,实现住房保障城乡全覆盖。
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允许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采取集资合作建房和职工危旧住房改造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1413套;采取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740套;积极探索公租房试点,在莱钢落实公租房15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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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依玛语录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宅基地的程序:1.  需建住宅的村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3.  经乡(镇)人民**审查后,报县级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批准。  另外需引起注意的是,农民朋友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时,一定要根据所在地的有关具体规定先行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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