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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厦门高林保障房怎么申请?

浏览次数:2532|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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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家有一宝C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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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猫妖梦懿
申请条件
A、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城镇户口,且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厦落户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岛外居民原则上在岛外购买或承租、鼓励岛内居民到岛外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
B、收入及家庭资产条件。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收入上限为:3人及以下户为5万元,4-5人户为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以3人户为例,申请租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20万以下,申请购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30万元以下。
C、住房条件。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今年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为人均建设面积12平方米以下。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初审后汇总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户籍所在居委会和实际居住居委会)后,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或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批准,经复核符合条件并公示(网络、报纸等媒体)后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主要实行轮候配租制度,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由居委会通过厦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发给申请人轮候号。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公房中心按轮候顺序约谈,申请人可三次选房,如三次选房均不满意则需重新申请轮候。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实行轮候和打分相结合,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轮候超过3年即可直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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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莎菲娜娜
你好,厦门高林保障性住房申请步骤:
1、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领取或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网下载《厦门市限价商品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还应提供退出保障性租赁房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表还需经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核实、盖章。
3、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户籍等情况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4、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
5、市住宅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6、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确认申请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7、市住宅办向经确认的,具备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通知书,并组织按申请人顺序号依次选房。        
8、市住宅办组织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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