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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浏览次数:2460|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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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花蜜honey
1.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2.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3.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5.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
   可对照以上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过程: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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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魔王夫人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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