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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浏览次数:1464|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群群群群超爱吃
你好,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1.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
  申请条件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申请条件3.家庭成员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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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快乐的陆小晶
宿迁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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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秋秋花花
宿迁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
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
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
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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