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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限制条件有哪些?

想把老家的土地转让出去,哪位知道土地转让限制条件有哪些啊?

浏览次数:345|时间:2024-05-07

最新回答

2024-05-07飞雪樱子
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上海为未载明房屋权属状况的绿色房地产权证);
(2)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且应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2)已经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指“七通一平”;
(3)已经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
(4)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无论是出让用于项目开发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均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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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谷穗的宝贝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地方法规等规定,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上海为未载明房屋权属状况的绿色房地产权证);
(2)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且应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2)已经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指“七通一平”;
(3)已经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
(4)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无论是出让用于项目开发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均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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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叹久妞子
你好,很高心为你解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广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又包括以在建工程转让、股权转让、项目转让及房地产转让等为表现形式的间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性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来源又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分为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地方法规等规定,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上海为未载明房屋权属状况的绿色房地产权证);
(2)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且应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2)已经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指“七通一平”;
(3)已经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
(4)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无论是出让用于项目开发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均随之转移。
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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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茶虫小豆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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