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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住两用房好么?

浏览次数:2670|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完善自已
有利有弊吧:
   第一,商住两用房,不仅使其正常的生活因“商”而受到影响,而且包括物为公用部分的费作和维修费等都要与“商人们”平摊,这本身就是损害了业主的权益。商住混合对追求高舒适度的纯居住业主来主,会带来很多不安全和不安定的因素。
  第二,商住两用楼存在安全及消防隐患。在目前的消防管理法规及条例中,虽有关于商住楼的规定,但指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非“既可居住又可用于办公”的商住两用楼。该消防标准规定,住宅只需设消火栓系统,商业营业厅和办公楼则还需按具体需要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从建筑装饰材料来说,办公楼的装修档次高,可燃物较多,电和天然气的用量较大,防火规范较住宅严格。因此,对于商住两用楼,如果开发商对其规划用途报建的是住宅,并按住宅消防标准审核,无疑是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
  第三,会给物业管理增加难度和成本,同时影响物业管理的品质,从面影响项目的品质,大幅降低住宅的居住质量以及安全感、舒适度。另外,纯住宅社区要做小区配套,如幼儿园、国际学校、双会所等,而如果做商住,就可以不做配套或少做配套。
  第四,选择新型“商住两用房”
  现在,市场上出现了新型“商住两用房”。它避免了传统的商与住混杂的格局,取而代之的是商与住各为独立脚点建筑体,彼此出入互不干扰,互不影响。商业用途的楼在消防方面尽量接近或等同于写字楼的标准,另外,彼此的电梯也是独立运行的。一些有“商”有“住”的社区,在租售方面以“整层”为单位进行。这样做,一方面写字楼给公寓业主提供超值服务,另一方面公寓业主也给写字楼提供了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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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en20120705
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
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
《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
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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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你自己觉得
还好        可以做商业也可以做住宅  商住两用房,既可以居住,又可以注册公司办公,是适应一线城市发展政策和年轻人生活发展的新型居住形式。目前北京商住两用房已经大都是民水民电,与普通住宅费用相同。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一般到手40多年(50年后如何处置于70年一样没有明确政策规定,但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相比周边70年的普通住宅,小区管理会更严格,绿化环境及配套设施会更完善,相应物业费相对也会高一些。  商住两用房的优势是:可以注册公司,可居住可办公,不限购,不算首套房,环境好,鼓励年轻人创业,适应城市发展趋势。  目前存在的劣势是:不能户口落户,没有学区派位,首付较高50%。  
缺点一:首付高,贷款繁      
缺点二:物业费、水电费高,生活成本增加  
缺点三:土地使用权期限较短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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