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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2363|时间:2024-05-02

最新回答

2024-05-02changyin1116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收取产权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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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longjuping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
(4)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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