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 2024-05-06起舞徘徊风露下
房产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要收好发票。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房产证办理时间
从2009年5月13日开始,商品房登记、二手房交易、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时限,将分别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变更为以日历时间计算的20天、5天、5天(法定长假除外)。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看清开发商给出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期限,超过这个期限,购房者可以索要经济赔偿。
赞224
- 2024-05-06哇靠哇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开发商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赞89
- 2024-05-06无敌花花Nancy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赞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