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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浏览次数:1289|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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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王者堕落天使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一:面积问题要明确约定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者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在这里提醒买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准确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二: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
从法律上讲,都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
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避免出现层高缩水、设计变样等违约行为时因为数额不明确而受到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三:要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更
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
因此,需要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四:签约前弄清土地性质
有许多买房者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者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
在看房选房的时候,就要注意问一下售楼处人员,这房子的拿地时间,这样的话,产权年限还剩多少,在拿地时间上加70年就行了。如果售楼处人员连这一问题都无法为你解答的话,建议购房者还是先别下手购买。
以上就是为购房者总结出的一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除此之外,建议买房者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买房毕竟是人生一件大事,在这里还是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及时咨询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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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始终不遇
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注意事项八:明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日期,并规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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