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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按揭离婚的话房子是谁的?

浏览次数:1312|时间:2024-05-22

最新回答

2024-05-22杨小妹0215
房证登记为谁的名字呢?很关键,如果房证也登记为你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协商,不成的话一般法院判给你,但是你丈夫还贷部分按出资比例你补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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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zhijuan0628
婚前个人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屋怎么分?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月供,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支付月供,直至还完贷款,这时夫妻双方要离婚,怎么分割这个房产呢?
有些律师认为,房屋属于婚前按揭的那方,但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款项,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还有,对于房屋增加的价值,也应该算作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我觉得这个观点值得商榷。
这样的观点是没有分清债权和物权的概念,也没有搞清增值和收益的区别。具体阐述如下: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支付了首付,这时候,他就拥有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了。因为所谓按揭购房,就是购房者从银行借款,用于支付房价,而且,是一次性将房价款结清了,房屋完全归购房人了。下来是,房屋又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了,用于购房人(也就是借款人)履行归还借款义务的担保。现在,购房者已经和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关系了,房屋完全属于购房者了,购房者所欠的只是银行的贷款而已,就其欠款来说,这和生意赔了欠人钱是一样的,虽然原因不同,但他所负的义务一样,就是个人债务,要归还的。
在这个个人债务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这个债务人结婚了,又用婚后的收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等收入都是共同财产)继续还账。虽然这个帐,是购房借钱形成的,但是现在它仅仅是个债务而已,和房屋没有关系,房屋的帐是完全结清了的,这是银行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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