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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分割是怎么进行的?

浏览次数:422|时间:2024-04-26

最新回答

2024-04-26蓝色天机
你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这是一般原则,在更多体现的人身价值的离婚纠纷中,本身婚姻的感情化,决定了此类纠纷的特殊性,而不能严格适用上述登记公示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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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逍遥石子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结果法律不干涉的。
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司法实践中就是均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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