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0奔跑的流沙包
理论上讲,司法权与行政权各行其道,在一定条件下司法权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和救济。
所以,法院可以裁判,行政机关可以裁决。如行政相对人对于宅基地确权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需要对照法律关注一下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关规定。
另外,如果宅基地纠纷案件是以民事案件形式在法院立案,那是以民事纠纷形式存在;行政机关的确权属于行政裁决行为,这两方面没有直接冲突。
当然,在现在的中国司法体制下,出现了类似的情形,法院肯定会在裁判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再辅以调解、协调等手段,最后与行政机关的裁决达成一致。
所以说,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实践中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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