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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二手房买卖需要哪些材料?

浏览次数:2555|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sashimi女神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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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啊阿阿陽不是阳
一、买卖过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迁户购房的,买方需提供《拆迁协议》)。
二、赠与过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赠与合同公证书》或者《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其他必要材料。
三、继承过户
  所需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派出所或医院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各申请人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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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假如天天做梦
各地方房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差异,通常况下:
1、如果不涉及税费方面的减免,只需要产权人带身份证就可以了。
2、如果涉及税费方面的减免,就城要产权人及配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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