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8密果儿小雨
你好,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
契税的税率实行地区幅度税率,比例为3%-5%,具体执行多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视本地区实行情况而定.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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