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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大家房子过了70年怎么办?

浏览次数:2458|时间:2024-05-07

最新回答

2024-05-07壹贰叁肆4321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70年之后国家不可能无偿收回土地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使用年限满了之后怎么办!?除了上海的老洋房或者古董之外,还没有见过房龄70年的房子,最多的也就是50年房龄(而房改到现在只有20年),这房子就肯定被拆迁了!
交易中心已经求证过很多次了,使用年限70年之后会重新办产证的,不用担心房子被国家收回,即使收回也是有偿收回——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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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吐司酸奶
你好,大家房子过了70年会这样:
有公司方交出让金。然后把房子划拨的合同改回,购销合同、这样就等于正常买卖房子,将来拆迁、或补偿就能够跟正常买房的相同性质,就可以跟正常房子一样享受正常补助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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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Elaine暖阳
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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