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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房产分割谁知道是怎么处理的?

浏览次数:1458|时间:2024-05-18

最新回答

2024-05-18凯大大!
对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法院在判决中不会直接进行处理,可以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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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招妹0916
⒈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房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
  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房产物权期待权归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以通过协商进行交割。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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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沙土花生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商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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