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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手房屋评估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浏览次数:2288|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wangeunice
抵押房屋评估:按照管理中心有关规定,需要对借款人申请贷款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向其交纳评估费用,并由其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
贷款的担保: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有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要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目前,个人信用评估不收取费用。新房免评估,二手房需要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评估机构会收取抵押物评估值千分之三的评估服务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担保服务费具体计费标准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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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Jingelababy今
1、评估费千分之五是标准收费,一般是你在哪家银行按揭,都要抽中银行的备选评估机构去评估标的物。(一般都有折扣,4-6折吧)  
2、还款明细是给你列明每个月还款的金额,这是在国家贷款利率不变的前提(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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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吃拉面只喝汤
根据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二手房交易评估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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