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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浏览次数:1793|时间:2024-04-27

最新回答

2024-04-27菲歐娜小盆友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实施
  上海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区(县)5年以上;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前5年内未发生过交易住房行为。此外,年龄在30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士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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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sunhui3650
1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3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上海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申请人持《上海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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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哈毛小子
1、户籍条件:必须是浦阳、浦南、仙华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范围内的非农业人口(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非农业人口)。2、住房条件: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内: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3、经济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区居民家庭。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以浦江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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