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商品房 > 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浏览次数:2008|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hanrui2008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44

2024-05-10卡卡7031
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属于政府安置,开发商代建的,土地一般获得方式是划拨的,房子的交房标准是可以入户即住的:有门有窗,高层有电楼,有室内门,有大白,有供暖设备,厨房卫生间有磁砖,防水也做过了,有坐便,有水盆,虽然质量不是很好,但是都可以用的,如果真的没钱装修,马上搬进去住也勉强可以。
商品房是开发商自主开发的,土地获得方式现在基出上必须是政府出让,就是开发商购买,房子的交房标准一般是清水房,室内什么也没有,这个一个开发商一个样了,有精装房的,价位也高,商品房办理五证过程中,收费很多,要求很高,各方面的手续都很复杂,一般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这边主要支持的,费用和手续相对简化。

188

2024-05-10小妖精87623
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区别
1、产权的区别。    很多拆迁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拆迁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拆迁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拆迁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