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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安居房该在哪里办?

浏览次数:2974|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Yun云2870
就是在铜陵市房产局呗那里,在杨家村那块  铜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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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苏州许一
铜陵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折叠编辑本段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原建设部等九部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原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供应、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企业和其他机构在政策支持下投资建设,限定套型面积,按政府指导价出租、出售的政策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经济适用住房等。
第四条  保障性住房供应,适应不同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差异和保障需求,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租售,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
第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划、计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县(区)、开发区(园区)、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市、县住房保障机构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物价、民政、人社、税务等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申请的受理、审核、复核、公示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管理、维护和运营由市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其他主体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管理和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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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天天~甜甜
你好,铜陵安居房:必须在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申请安居房的全部产权。(1)未办理《房地产证》的,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方可申请;(2)有产权纠纷的,需待纠纷解决后才能申请;(3)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局档案记录不相符的,需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申请;(4)按《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需要补差的,补差后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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