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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有什么用?

浏览次数:2574|时间:2024-04-27

最新回答

2024-04-27宇宙无敌的猫
1、土地使用权还可以抵押的,但必须在房屋交房后解押,不能影响业主办理土地证;  
2、在建工程是可以抵押的,现在银行规定只有有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在建工程贷款,但交房后要解押出来,不能影响业主办证。  
3、但现在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控制很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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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chuchu白白
原来的《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评估机构评估价格。新的《办法》规定,抵押房地产的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同时,抵押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房地产的价值。
举例来说,如果是私人之间的借贷,双方可以对房屋价值进行估值。但是这种估值存在风险,最好通过评估机构估值,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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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Q糖奶爸
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即所谓的“地随房走”。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1)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2)房屋虽然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可以独立的移转,但是如果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进行抵押,就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发生权利的冲突与摩擦,不利于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
但是如果你的地是先抵押后建的房子,房屋的价值不在抵押的范围之内。
以上为物权角度的解释。
如果你有本事的话可以进行多次抵押,抵押合同都有效。但是发生物权效力的只有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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