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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了解购房合同怎么办?

浏览次数:1950|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人生海海
1.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约五十元左右。
 
2.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  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  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  印花税。
 
3.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  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  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  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  况基本相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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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蔡一诺1989
1、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
建议购房者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
2、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修期等。
有些购房者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做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3、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6)  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4、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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