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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合作建房协议有没有效?

浏览次数:1728|时间:2024-04-19

最新回答

2024-04-19早秋2013
目前的法律并不会直接‘承认’你们这样的《出资建房协议协议》。  
征收补偿分为对土地(包括宅基地)和地上物(房屋及附属物等)两种。如果发生征用问题,补偿对象也会是原房主。  
不过,你们的《出资建房协议》肯定会涉及出资各方出资数额的内容,这就使得出资各方有了类似借贷或债权债务的关系。你们可以私下约定以后如有补偿收益,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做出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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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scropio123
你好,有效,如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不改革,按现行法律的规定,协议违法无效。  市区土地昂贵,能不能到农村买块便宜地块,由市民出钱、农民出地合作盖房共同享受?很多城里人都有这样的梦想,按现行法律规定:市民和农民签订协议,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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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佼佼猪猪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宅基地只能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主要用途是自用,限于居住功能;宅基地无偿取得,使用期限上无限制。基于以上特点,我国对宅基地的流转采取了严格的限制,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根据来信,你和妹妹的户籍分别在城市和农村,你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虽然你们双方合作建房协议约定了房屋产权分配,按照协议你应享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但由于我国的严格限制流转制度使你的城镇身份无法登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你们的合作建房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根据合同法第58条关于处理无效合同的规定,你妹妹只能返还你出资的20万元建房款,并补偿你房屋增值部分的比例份额。而你则不能要求将该房屋的二层和四层直接过户到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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