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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朋友了解协议离婚房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浏览次数:2088|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耗子爱熊猫
,《婚姻法解释一》明确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受理。如果没有处理过的财产,也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但对于此,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其次,对于男方购置的房产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可以判决该不荡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带宽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你不仅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能够得到补偿,还可以对房子的整体增值部分得到补偿。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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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奇奇怪怪的lemon
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界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二是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进行分割。其中,对于房产归属的界定是关键所在。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
(二)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继承或者赠与而取得的房屋,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应当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进行。
另外,还有一些情况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一)一方婚前贷款购置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欠款的,该归还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无论房屋产权办在哪一方的名下,也不论房屋最终被认定为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该出资都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对于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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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天地为凭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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