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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公积金借款合同是什么?

浏览次数:2102|时间: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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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日光浴的懒猫
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购房人申请,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
一、合同签订:
根据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所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受委托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二、贷款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可分为抵押、质押、保证人保证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可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  
(1)以房屋做抵押担保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定质押合同,并办理登记手续。  
(3)采取保证人做保证担保的,借款人应选择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置业担保公司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以房屋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  
三、抵(质)押凭证由受委托银行监管,并接受公积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  
(1)信贷人员应经常检查抵押凭证的情况。  
(2)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3)未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借款人不得有转让、出租、馈赠。  保险  借款人可以自愿购买保险。  贷款发放  受委托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办妥抵(质)押手续后,致函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委托贷款资金当日发放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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