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2风铃结香
材 料 购 销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海洋石油总医院维修改造工程》地面塑胶地板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更好的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概况:
1、工程名称:海洋石油总医院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渤海石油西区新村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范围:
承包楼层为: 辅助楼2、3层及病房8、9楼。
分项工序为: 材料运送指定位置、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区域地面浮尘沙粒清理、专用界面剂涂刷、自流平水泥找平处理、水泥浆面打磨、灰尘处理、弹线试铺、涂刷地板粘接剂、卷材铺贴、缝隙开头处理、清理检查修整压平、维护保养。
三、承包单价:
材料及人工费为 玖拾整 元/㎡。
四、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前预付 30 %材料款,合格材料进场施工后支付 30 %进度款,待分项工程合格竣工验收一周后,付工程款实际造价的40%,如乙方不按期完成工程进度或不按规范合格施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工程量暂定为2000㎡。
五、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乙方的单项作业的进度计划和现场人员安排为依据。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壹天内到位。辅助楼2、3层自本协议签订后自流平合格验收时间为2012年1月3日之前。病房8、9层自本协议签订后自流平合格验收时间为2012年1月8日。塑胶地板具体施工工期听从甲方排。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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