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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要求都有哪些?

浏览次数:2404|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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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吃货肥仔喵
建筑施工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2、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  13、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备案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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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彩虹人生0
1、龙门吊、塔吊等做好基垫处理工作。提升设备必须先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
2、钢管脚手架必须规范搭设,必须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3、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否则,按要求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顶格处罚.
4、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技术标准做好。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搞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管理,搞好安全评价工作。
8、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9、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性地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做到“三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
抓典型、抓事故预防、抓基础工作、抓隐患查处和整治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10、严禁乱留施工洞,有的留置是很危险的,可能导致房屋垮塌。
11、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如果出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在经济上要倾家荡产,在政治上有可能剥夺政治权利,在心理上要后悔莫及。
12、安全工作我们必须坚持长抓不懈,是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我们大家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安全工作,抓与不抓、重视与不重视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并且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个或几个人能抓好,要大家齐抓共管。
13、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明确各自有什么职责,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14、工地办公室应设在施工现场空地内,而不能设在正在建设的房屋内。
15、加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避雷等安全设施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6、要求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生产搞好,一是企业的效益好了,二是企业信誉也好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创更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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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门门889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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