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1小企9999
模板、钢筋和构件三个分项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评定的结果是考核生产班组制作质量的依据。 第2.0.3条 模板、钢筋和构件制作质量的等级,按下列规定进行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点应有70%或70%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其余的检查点也应基本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二、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点应有90%或90%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注:①对每件柱、桁架、薄腹梁及墙板等构件的模板、钢筋和构件,在同一允许偏差项目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高、横截面尺寸以及重要预埋件、预留孔洞时,应分别量测并参与评定。
②在构件分项的质量评定中还应包括构件外观质量的检查:并按允许偏差项目的规定进行评定。
第2.0.4条 模板、钢筋、混凝土和构件的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人员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检查数量随机抽样,并按检验批进行检验和评定。
第2.0.5条 钢筋和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钢筋加工和焊接的机械性能、混凝土强度、构件的结构性能等,均应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试验,提出试验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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