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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哪位了解?

浏览次数:972|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小鸡炖蘑菇mimi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低、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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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RosaLifeShare
你好,2016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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