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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2654|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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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小苹果花苑
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有:
一、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各类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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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我最牛牛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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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stella59444
筑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有:
 一、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各类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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