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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要求?

浏览次数:414|时间:2024-05-16

最新回答

2024-05-16mujiontheway
标准编号:GB  50141-2008
标准名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ter  and  sewerage  structures
替代情况:替代GBJ  141-90
实施日期:2009-5-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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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michelleyi
给排水工程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l)标准试块:每构筑物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工作班、每拌制100  m3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应留置一组.每组三块;当同一部位、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拌制200m2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应留置一组,每组三块;2)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根据施工方案要求,按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的数量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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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我不是小痴
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基本规定
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3.2.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管道功能性试验
9.1.10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9.1.11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温陷土、膨胀土、流砂土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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