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其他 > 谁知道商业公摊面积国家标准是什么?

谁知道商业公摊面积国家标准是什么?

浏览次数:2497|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KellyYin0816
《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1、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3、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5、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6、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7、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8、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一个标准的商业商铺的公摊面积的计算标准: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可以根据商铺的具共有面积及商铺数量自行计算。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