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其他 > 土地补偿工。2o13不标准,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谁?

土地补偿工。2o13不标准,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谁?

浏览次数:955|时间:2024-04-22

最新回答

2024-04-22爱爱囡囡
土地征收补偿是征地问题的核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来进行补偿,而且还会考虑对土地未来的价格对间接损失予以补偿。而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而土地价格对市场的供求变化却反应呆滞,如法定征地价格为每亩20万元,而在经济发达的地方市场土地价格实际上是每亩400万元,这就造成征地补偿标准与土地增值分配之间的不合理。目前,土地补偿标准有最高限的限制,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而且征地补偿的范围没有包括地上的其他项权利(如承包经营权等)的补偿。

247

2024-04-22想想冬至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补偿费的对象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而非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编者注:征地补偿费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千万不要将土地补偿费和征地补偿费混淆)。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但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通过,也可分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一般建设的,其土地补偿费具体标准为: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至于具体为多少倍。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法定范围内根据当地情况予以确定。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规定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