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家装设计 > 其他 > 请问地下室有公摊吗?

请问地下室有公摊吗?

浏览次数:265|时间:2024-04-25

最新回答

2024-04-25yoyobear1988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
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

221

2024-04-25小老虎山大王
算,公摊面积是指电梯井.管道井.楼梯井.**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90

2024-04-25咕噜咕噜SP
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