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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4柔柔1989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4.2.3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 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 、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4.3.4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6、 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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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4!天道酬勤!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根据我自己刚刚收集所获得的资料来回答此问题:
倾斜率(倾斜量/垂直高度)大于4‰就属危房,大于7‰就严重了。
高20米偏差0.1米是倾斜0.2865度(题目的倾斜度对应的高度应该是16米)。斜度0.2865度相对应的斜率是5‰,属危房标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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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4江南Andy
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1.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4.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5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6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7.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8.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9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0.结构老化的程度;
11.周围环境的影响;
12.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13.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14.危险的发展趋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用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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