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1天使禁猎区0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社区。社区接到通知后30日内,在街道领导下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由社区代表1名、业主3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组成;社区、建设单位各1名成员,由其单位委派;业主由社区负责推荐。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 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 草案 ) 和业主公约( 草案 ) ; (3) 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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