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7小馋猫儿richard
震损房屋的抗震鉴定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按震前状态进行鉴定,分两级逐级鉴定。第一级鉴定是以宏观控制与构造鉴定为主,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的结构,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结构的整体性不符合要求,或多项构造不符合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直接进行加固设计;其它情况下,通过第一级鉴定得到构造影响系数、局部影响系数,进入第二级鉴定。第二级鉴定以抗震承载力复核为主,结合第一级鉴定中得到的构造影响系数、局部影响系数,求出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抗震承载力复核可按鉴定标准中给出的简化方法计算,如砖混结构按面积率计算,钢筋混凝土框架按层间屈服强度计算。鉴定标准中还规定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计算,在结构构件抗震验算时取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通过对房屋的抗震鉴定,应给出结构抗震安全性能的评价。通常还需结合建筑安全性鉴定,提出安全、经济、合理的加固方案,并进行加固费用的估算,为以后的抗震加固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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