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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有哪些要注意的?

浏览次数:2517|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沙尘暴来袭
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的,认定该合作建房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未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合建审批手续的,应当认定合作建房合同未生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未办理合建审批手续不影响合作建房合同的效力,但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以划拨方式或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在签订合作建房合同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均不影响合作建房合同的效力。
合作建房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约定共同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开发房地产,无论项目公司是否成立,以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已经变更登记为该项目公司享有,均不影响合作建房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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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会思想の萝卜
亲兄弟明算账,事前将所有事都说明了,不要到最后散伙伤了交情。
最好找律师帮你们写个合同吧,写明各自出资多少、各自占房子多少份额、房子将来的管理怎么办、房子以后的费用支付怎么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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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小马摩羯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实施中,应当注意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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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小眼睛晶
与购买商品房是一样的,必须五证齐全。合作建设房屋也是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的,购买新房必须要销售手续齐全,购买二手房必须要有房产证,而且一定要能过户才可以。合作建房周期长,风险点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复杂。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采用的合作模式有几种,模式不同权利义务的边界不同,风险防范的重点也不同,还有利益分配方法。建议直接和律师详谈,获取有价值的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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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wangqinglin0
合作建房,就是住户联合做开发商,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大家按各自购买能力一起出资金,综合汇总户型并计算总面积,选购合适地块,找设计公司设计、找建筑公司施工,最后验收付款入住。通俗解释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伙出钱,自己买地,自己雇人盖房子,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很难达到这种初始意义合作建房,基本按照前者实施。    发起人提供项目方案(成本价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认可项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验资。钱存到同一个银行,每人自己的存折里,有目标地块可以购买时,建立监管账户。每个人在自愿前提下,签署合同,参加合作。不认同项目,不愿签合同的,不要影响大家即可。如果没买到地,大家的钱,银行直接从共管账户全额归还。买到地以后,共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请专业金融机构管钱,专业机构建设,每月开会公示账目,大家共同审核。盖好以后,各自取得商品房产权,共有各种收益。非常安全、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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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葉落罒無痕
要注意产权是属于原所有人的,没有的话不能取得该产权的,就是加盖需要审批,都是以原产权人的名义去办理手续。该加盖属于添附,产权是属于原所有人的。建议咨询以下律师,让他给出合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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