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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是多少?

浏览次数:1390|时间:2024-04-21

最新回答

2024-04-21qiaochu168
如果是企业裁员,首先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并且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2、不过上述条款在实践中很少被认真实施。你也不必太在意程序,你所要在意的是赔偿,企业补偿的标准一般为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如果安排你到新厂工作你不去,那么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是你辞职那么你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你单位辞退那么你是可以拿到补偿金的。  如果企业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适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的规定,也就是说不受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的限制。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人员裁减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国有大型企业一次性减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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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内涵帝在此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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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广州文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客观情况”包括企业迁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金额,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满一年补一个月的月薪,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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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秋月羽羽
应当有补偿,这个你应当主动找公司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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