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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1988土地管理法全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浏览次数:1933|时间:2024-04-18

最新回答

2024-04-18容嬷嬷201
全文1988土地管理法全文主要包括: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3、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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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瑶瑶然然
1.确立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明确了省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2.确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3.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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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荷兰小乳牛
、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四款、第五款:    
“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第四十条修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三、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第五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挖沙、采石、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五、第五十二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增加第二款:“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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