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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的权利谁知道有哪些?

浏览次数:2507|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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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夏日风清凉
房屋承租人的权利:
(1)取得承租房屋的权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占有,使用承租房屋的权利。  
(2)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3)出租人对自然损坏的房屋不依合同履行修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修复,费用在租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可行使索赔的权利。  
(4)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5)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转让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6)租赁期满,出租人拟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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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旭子如风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1、接收房屋并按约定使用的权利;
  2、利用房屋进行收益的权利;
  3、要求出租人维修房屋的权利;
  4、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
  5、房屋转让时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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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文姐吉祥
1、在合同约定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并取得合法收益。
2、优先购买权,即租期未满时,出租人出卖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
3、优先承租权,即租期届满时,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
4、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支付租金。
5、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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