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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业主委员会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浏览次数:1390|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sweetmiriam
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做好下列选举准备工作:
(1)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在投票日期7日前,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等方式将选票送达业主,并保存送达凭证;
(2)确定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监票、计票、唱票人员应当由非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他人员担任);
(3)准备票箱和选票。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当选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面积、人数双过半”)。
  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面积、人数双过半同意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面积、人数得票数不同时,以人数票排名在前的当选;面积、人数得票数均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面积、人数双过半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当及时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由唱票、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认真核对,计算票数,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由唱票、计票和监票人作出记录。
  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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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MIA喜欢喵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第二十八条“业主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具体委托内容、期限、权限和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可见程序都是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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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奇奇怪怪的lemon
业委会不是小区业主(不是居民)的最高权利机构。在物业的使用和管理范围内,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居委会也不能说是一级政府部门,它被叫做“居民自治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工作,是政府管理伸向基层的“触角”。
业主是指房屋的产权人,居民是指具有合法居住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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