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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处理离婚房屋纠纷?

浏览次数:2323|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贪嘴森淼
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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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小蘑菇110
1、《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夫妻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
2、所以在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适宜分割,如在离婚诉讼中,房产所有权证未办理的,先不分割,双方享有居住权,待证件办理完毕后,可协商或者另行起诉要求法院分割。  
3、等拿到产证再起诉,你老婆出国也无妨,你可以凭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无需你前妻到场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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